布展:2008年3月15日—17日(其中:3月17日只能擺放展品,停止搭建和裝修展位
預展:2008年3月18日—20日
展期:2008年3月21日—3月23日(開展時間:每日8:30—17:00)
總結大會:2008年3月23日
四、展位配備及收費標準
(一)展位配置
室內標準展位配備洽談桌一張、椅子兩把、射燈兩盞、電源插座一個、中文楣板一塊。
(二)收費標準
1、室內展位
特優凈地展位:310元/㎡
普通優地展位:250元/㎡
標準展位:2500元/個(3m×3m)
簡特標展:3200元/個
食品機械展位:3600元/個(3m×3m)。
2、室外展位
室外凈地展位:300元/㎡
室內特優凈地展位和普通優地展位由主辦單位確定。
(三)展位銷售時,均按一定比例免費配發參展證,其中:3m×3m標準展位每間配發2個參展證;特裝展位每5平方米配發1個參展證。
五、參展范圍及辦法
凡是從事糖業及其制品、酒類、各類飲料和糧釀制品以及與此有關的各類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加工機械、印刷業的銷售或生產企業均可報名參展。需訂購展位者須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合格證(復印件即可),向展區組申購展位?!墩刮蛔C》售出后,一律不退不換,遺失不補。參加食品機械類的企業請與本屆糖酒會指定的組團單位聯系參展事宜。
除主辦單位指定的機械、包裝展位組展代理商外,其它企業、個人一律不得組織、轉讓預定展位給機械、包裝企業入場;違反此規定者,大會組委會有權拒絕供電直至取消展位,所交展位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樣品托運
大會樣品托運代理:中鐵快運成都分公司分撥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文家鄉華嚴村四組
郵編:610091
電話:028-87071919
傳真:028-87078003
聯系人:胡鳳蘭 手機:13550251042
嘜頭標識:每件展品請標明展位號和“全國糖酒會展品”字樣
七、布展及撤展時間
1、布展日期:室內外布展統一于3月15日至3月17日進行。布展時間為每日8:30—18:00 原則上不延時,如需加班布展,請于當日15:00前與展區組聯系。
2、布展及撤展期間,各參展單位都必須配戴企業標志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丟失后果自負。
八、布展管理規則
1、布展期間,憑《布展證》入場,一人一證,參展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憑《展位證》申購《布展證》,室內外凈地展位按照每5㎡換購一個證的原則(3m×3m標準展位兩個證),每證收費¥10元。布展期間《代表證》、《參展證》入場無效。
2、布展時,按展位編號定位布展,不準挪位和超越范圍,不得擅自改動展館設施。逾期不到會或會期更換展地者,所訂展位按空位對待,不退費用。
3、需裝修裝飾的企業,應事先向展區組提出申請,提供展位設計、施工圖、用電申請等資料,經批準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辦理有關消防、用電、裝修搭建許可證和《布展證》等手續,再按規定時間入場布展(場內只允許拼裝,不允許現場制作,制作在場外進行),特裝用電費用自理。因裝修裝飾工程量大,所需時間較長的單位,應與展區組聯系,酌量加收提前進場費。
4、展位裝修高度限制
室內特裝展位高度統一為6米,室外特裝展位高度不能超過5米,3米×3米標準展位高度不能超過3米。特殊原因需超過限高的,必須向展區組提出申請,按廣告發布及收費標準辦理審批手續,并按廣告發布標準收費。
5、為確保糖酒交易會安全順利進行,展區內嚴禁煙火,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及寵物帶入展區。凡需增電源、電線、插頭、照明、電視音響等設備時,必須向展區組提出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私自接電等,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九、會期出入場管理
從3月18日開始,一律憑組委會制發的《代表證》、《參展證》、《采訪證》、《工作證》、《入場券》進入展區。《入場券》為一次性使用。無證(券)者不得進入展區。閉館后,室內展場的所有參展人員都必須離場,廣場展位有貴重展品的需留人守護的,應到展區組辦理有關手續。
展出時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禁止展品入場,確需補充的必須在開展前后進行。布展期間車輛進入展區一律按指定路線行駛〔詳細情況見《2008年春季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物流運輸示意圖》〕,卸完貨物后,立即離場,嚴禁在場內停放。開展期間,除持《特別通行證》的車輛外,其余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展區。
十、展區廣告宣傳管理
1、展區內廣告由廣告組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收費、統一安排實施。凡需要在展區內張貼、懸掛商品介紹、廣告、海報等宣傳品,必須在廣告組辦理手續,按大會指定的位置貼掛,不得隨意亂掛。
2、凡需進場的各類樂隊和禮儀表演人員,必須提前向展區組提出申請,統一安排時間,并辦理團體入場手續,在指定位置進行宣傳表演。
十一、參展人員應該自覺遵守和維護展區秩序,依次排隊出入場,愛護場內公共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臟物。室內展廳嚴禁吸煙,保持場內整潔。布展期間和撤展時,各單位必須切實做好展位的裝飾廢棄材料的清運工作,并執行清運保證金制度。撤展后,經展區組驗收合格,即按規定退還撤展廢棄物清運保證金,否則將此款項用于清運工作費用。
十二、嚴格禁止在展區外周圍、路邊地段及其他經營場地設置展位、懸掛廣告、擺攤設點,違者按城市管理條例和道路管理條例及大會有關規定處罰。
十三、2008年春季全國糖酒會會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展區組設在成都世紀城 新國際會展中心時尚天堂街區201-1-7
聯系人:鄒向東
電話:028-85380020 13880908039
傳真:028-85380029
E-mail:tjh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