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引導相結合,明確政府、生產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機構的職責定位,調動各方積極性;堅持統籌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先行開展試點,分步推廣應用;堅持農業部門主導與部門協作相結合,建立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保障追溯體系全程可控、運轉高效。
(三)主要目標。建立全國統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選擇蘋果、茶葉、豬肉、生鮮乳、大菱鲆等幾類農產品統一開展追溯試點,逐步擴大追溯范圍,力爭“十三五”末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及“三品一標”規模生產主體率先實現可追溯,品牌影響力逐步擴大,生產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水產)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 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精神,進一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增強食用農產品消費信心,現就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全面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應用,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健全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加快構建統一權威、職責明確、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農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責任可追究,保障公眾消費安全。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全面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應用,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健全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加快構建統一權威、職責明確、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農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責任可追究,保障公眾消費安全。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引導相結合,明確政府、生產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機構的職責定位,調動各方積極性;堅持統籌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先行開展試點,分步推廣應用;堅持農業部門主導與部門協作相結合,建立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保障追溯體系全程可控、運轉高效。
(三)主要目標。建立全國統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選擇蘋果、茶葉、豬肉、生鮮乳、大菱鲆等幾類農產品統一開展追溯試點,逐步擴大追溯范圍,力爭“十三五”末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及“三品一標”規模生產主體率先實現可追溯,品牌影響力逐步擴大,生產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二、全面統籌規劃,實現整體推進
(四)建立追溯管理運行制度。出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明確追溯要求,統一追溯標識,規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規則。加強農業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的銜接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掃碼入市或索取追溯憑證為市場準入條件,構建從產地到市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體系。鼓勵各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產品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規,建立主體管理、包裝標識、追溯賦碼、信息采集、索證索票、市場準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進和規范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行為。
(四)建立追溯管理運行制度。出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明確追溯要求,統一追溯標識,規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規則。加強農業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的銜接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掃碼入市或索取追溯憑證為市場準入條件,構建從產地到市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體系。鼓勵各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產品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規,建立主體管理、包裝標識、追溯賦碼、信息采集、索證索票、市場準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進和規范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行為。
(五)搭建信息化追溯平臺。建立“高度開放、覆蓋全國、共享共用、通查通識”的國家平臺,賦予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和生產經營主體使用權限,采集主體管理、產品流向、監管檢測和公眾評價投訴等相關信息,逐步實現農產品可追溯管理。各行業、各地區已建追溯平臺的,要充分發揮已有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數據交換與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實現與國家追溯平臺的有效對接和融合,將追溯管理進一步延伸至企業內部和田間地頭。鼓勵有條件的規模化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企業內部運行的追溯系統,如實記載農業投入品使用、出入庫管理等生產經營信息,用信息化手段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六)制定追溯管理技術標準。充分發揮技術標準的引領和規范作用,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則,加快制定農產品分類、編碼標識、平臺運行、數據格式、接口規范等關鍵標準,統一構建形成覆蓋基礎數據、應用支撐、數據交換、網絡安全、業務應用等類別的追溯標準體系,實現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統一追溯模式、統一業務流程、統一編碼規則、統一信息采集”。各地應制定追溯操作指南,編制印發追溯管理流程圖和明白紙,加強宣傳培訓,指導生產經營主體積極參與。
(七)開展追溯管理試點應用。國家平臺將于2017年上線,屆時將選擇部分基礎條件好的省份開展區域試運行,根據試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國家平臺業務功能及操作流程。優先選擇蘋果、茶葉、豬肉、生鮮乳、大菱鲆等幾類農產品統一開展試點,不斷總結試點經驗,探索追溯推進模式,逐步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加大推廣力度,擴大實施范圍。
三、推動多方參與,規范實施要求
(八)強化農業部門追溯管理職責。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生產經營主體管理制度,將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逐步納入國家平臺管理,組織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組織轄區內監管、檢測機構加快應用國家平臺,規范開展監管、檢測信息采集,及時將基地巡查、執法檢查、檢驗檢測、產品認證、評估預警等信息納入國家平臺管理。開展追溯示范點創建活動,組織轄區內統一規范開展追溯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八)強化農業部門追溯管理職責。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生產經營主體管理制度,將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逐步納入國家平臺管理,組織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組織轄區內監管、檢測機構加快應用國家平臺,規范開展監管、檢測信息采集,及時將基地巡查、執法檢查、檢驗檢測、產品認證、評估預警等信息納入國家平臺管理。開展追溯示范點創建活動,組織轄區內統一規范開展追溯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九)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應按照國家平臺實施要求,配備必要的追溯裝備,積極采用移動互聯等便捷化的技術手段,實施農產品掃碼(或驗卡)交易,如實采集追溯信息,實現信息流和實物流同步運轉。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農產品包裝上市,加施追溯標識,確保農產品可溯源。有條件的地區可由政府統一配備必要的追溯裝備設施。
(十)發揮社會化服務作用。在國家統籌指導下,創新市場機制,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激發第三方機構活力,鼓勵其為國家平臺提供配套服務,為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提供技術支撐,推動追溯服務業規范發展。
四、加強監督管理,拓展追溯功能
(十一)加強追溯監督檢查。農業部門要加強追溯信息在線監控和實地核查,重點對主體管理、信息采集、標識使用、掃碼交易等有關情況實施監督,推進落實各方責任。規范監管、檢測機構信息采集管理,確保監管、檢測信息及時準確上傳。健全追溯管理激勵、懲戒機制,建立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對不履行追溯義務、填報信息不真實的生產經營主體,加大懲戒力度。
(十一)加強追溯監督檢查。農業部門要加強追溯信息在線監控和實地核查,重點對主體管理、信息采集、標識使用、掃碼交易等有關情況實施監督,推進落實各方責任。規范監管、檢測機構信息采集管理,確保監管、檢測信息及時準確上傳。健全追溯管理激勵、懲戒機制,建立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對不履行追溯義務、填報信息不真實的生產經營主體,加大懲戒力度。
(十二)發揮追溯功能作用。加強國家平臺功能應用,積極開展農產品全程追溯管理,強化線上監控和線下監管,快速追查責任主體、產品流向、監管檢測等追溯信息,提升綜合監管效能。用可追溯制度倒逼生產經營主體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內部質量控制,落實好第一責任。暢通公眾查詢、投訴渠道,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透明度,解決農產品生產經營信息不對稱問題,提振公眾消費信心。
(十三)提升智慧監管能力。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管理、用數據決策”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國家平臺決策分析功能,整合主體管理、產品流向、監管檢測、共享數據等各類數據,挖掘大數據資源價值,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精準化和可視化。建立追溯管理與風險預警、應急召回的聯動機制,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范能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
五、強化保障措施,夯實工作基礎
(十四)健全工作體系。依托現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或具有農產品質量安全職能的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隊伍,落實各方職責,積極爭取工作經費和保障條件。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基層追溯管理業務能力和水平。組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專家組,為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十四)健全工作體系。依托現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或具有農產品質量安全職能的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隊伍,落實各方職責,積極爭取工作經費和保障條件。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基層追溯管理業務能力和水平。組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專家組,為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十五)完善法律制度。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步伐,充分借鑒國外立法經驗,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法治化,重點將主體管理、市場準入、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處罰措施等關鍵要素納入法律范疇,為追溯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十六)加強政策扶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快追溯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生產經營主體、檢測機構和基層監管機構追溯裝備條件。積極爭取和出臺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加大對生產經營主體追溯裝備設施配置、信息采集和標識使用補貼力度,建立追溯與項目扶持掛鉤機制,提高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的積極性。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追溯體系建設,形成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完善追溯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促進政策。
(十七)強化社會共治。深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傳貫徹活動,普及追溯知識,傳播追溯理念,提升企業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公眾對可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加強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建立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獎舉報機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圍。
農業部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6月21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追溯體系建設是采集記錄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信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圍繞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積極推動應用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在提升企業質量管理能力、促進監管方式創新、保障消費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也存在統籌規劃滯后、制度標準不健全、推進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為加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追溯體系建設是采集記錄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信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圍繞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積極推動應用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在提升企業質量管理能力、促進監管方式創新、保障消費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也存在統籌規劃滯后、制度標準不健全、推進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為加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落實企業追溯管理責任為基礎,以推進信息化追溯為方向,加強統籌規劃,健全標準規范,創新推進模式,強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設覆蓋全國、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落實企業追溯管理責任為基礎,以推進信息化追溯為方向,加強統籌規劃,健全標準規范,創新推進模式,強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設覆蓋全國、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指導協調,層層落實責任;堅持形式多樣與互聯互通相結合,促進開放共享,提高運行效率;堅持政府監管與社會共治相結合,創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費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追溯體系建設的規劃標準體系得到完善,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實現有關部門、地區和企業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意識顯著增強,采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比例大幅提高;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體系建設市場環境明顯改善。
二、統一規劃,分類推進
(四)做好統籌規劃。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圍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品,統籌規劃全國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作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設追溯體系。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規劃,確定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名錄,明確建設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
(四)做好統籌規劃。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圍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品,統籌規劃全國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作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設追溯體系。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規劃,確定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名錄,明確建設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
(五)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中藥材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
(六)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依法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供應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進口乳粉、紅酒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七)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以推進藥品全品種、全過程追溯與監管為主要內容,建設完善藥品追溯體系。在完成藥品制劑類品種電子監管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到原料藥(材)、飲片等類別藥品。抓好經營環節電子監管全覆蓋工作,推進醫療信息系統與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對接,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
(八)推進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建設。以農藥、獸藥、飼料、肥料、種子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登記、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程追溯監管為主要內容,建立農業生產資料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建設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實施全程追溯管理,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九)開展特種設備和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以電梯、氣瓶等產品為重點,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對電梯產品的制造、安裝、維護保養、檢驗以及氣瓶產品的制造、充裝、檢驗等過程信息進行記錄,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追溯體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產品為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銷毀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
(十)開展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稀土產品從開采、冶煉分離到流通、出口全過程追溯管理。
(十)開展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稀土產品從開采、冶煉分離到流通、出口全過程追溯管理。
三、統一標準,互聯互通
(十一)完善標準規范。結合追溯體系建設實際需要,科學規劃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追溯標準體系。針對不同產品生產流通特性,制訂相應的建設規范,明確基本要求,采用簡便適用的追溯方式。以確保不同環節信息互聯互通、產品全過程通查通識為目標,抓緊制定實施一批關鍵共性標準,統一數據采集指標、傳輸格式、接口規范及編碼規則。加強標準制定工作統籌,確保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標準相協調。
(十一)完善標準規范。結合追溯體系建設實際需要,科學規劃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追溯標準體系。針對不同產品生產流通特性,制訂相應的建設規范,明確基本要求,采用簡便適用的追溯方式。以確保不同環節信息互聯互通、產品全過程通查通識為目標,抓緊制定實施一批關鍵共性標準,統一數據采集指標、傳輸格式、接口規范及編碼規則。加強標準制定工作統籌,確保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標準相協調。
(十二)發揮認證作用。探索以認證認可加強追溯體系建設,鼓勵有關機構將追溯管理作為重要評價要求,納入現有的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良好農業操作規范、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有機產品等認證,為廣大生產經營企業提供市場化認證服務。適時支持專業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探索建立追溯管理體系專門認證制度。相關部門可在管理工作中積極采信第三方認證結果,帶動生產經營企業積極通過認證手段提升產品追溯管理水平。
(十三)推進互聯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積極探索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推進各類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有關部門和地區可根據需要,依托已有設施建設行業或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鼓勵生產經營企業、協會和第三方平臺接入行業或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上下游信息互聯互通。開通統一的公共服務窗口,創新查詢方式,面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
四、多方參與,合力推進
四、多方參與,合力推進
(十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鼓勵采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體系。批發、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業要發揮供應鏈樞紐作用,帶動生產企業共同打造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企業間要探索建立多樣化的協作機制,通過聯營、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聯合體。電子商務企業要與線下企業緊密融合,建設基于統一編碼技術、線上線下一體的信息化追溯體系。外貿企業要兼顧國內外市場需求,建設內外一體的進出口信息化追溯體系。
(十五)發揮政府督促引導作用。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追溯體系。圍繞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已列入有關部門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安全、質量強市、質量提升等創建活動的地區,尤其要加大示范創建力度,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有條件的地方可針對部分安全風險隱患大、社會反映強烈的產品,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強制要求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追溯體系。
(十六)支持協會積極參與。行業協會要深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傳貫徹活動,創新自律手段和機制,推動會員企業提高積極性,主動建設追溯體系,形成有效的自律推進機制。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可投資建設追溯信息平臺,采用市場化方式引導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形成行業性示范品牌。支持有條件的行業協會提升服務功能,為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提供專業化服務。
(十七)發展追溯服務產業。支持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培育創新創業新領域。支持有關機構建設第三方追溯平臺,采用市場化方式吸引企業加盟,打造追溯體系建設的眾創空間。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體系云服務平臺,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務。支持技術研發、系統集成、咨詢、監理、測試及大數據分析應用等機構積極參與,為企業追溯體系建設及日常運行管理提供專業服務,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務產業鏈。
五、挖掘價值,擴大應用
(十八)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推進追溯體系與檢驗檢測體系、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對接,打造嚴密的全過程質量安全管控鏈條。發揮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作用,創新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監管模式,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能化“云監管”。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嚴防重要產品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充分挖掘追溯數據在企業質量信用評價中的應用價值,完善質量誠信自律機制。建立智能化的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責任主體定位、銷售范圍及影響評估、問題產品召回及應急處置等機制,調動公眾參與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積極性。
(十八)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推進追溯體系與檢驗檢測體系、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對接,打造嚴密的全過程質量安全管控鏈條。發揮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作用,創新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監管模式,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能化“云監管”。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嚴防重要產品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充分挖掘追溯數據在企業質量信用評價中的應用價值,完善質量誠信自律機制。建立智能化的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責任主體定位、銷售范圍及影響評估、問題產品召回及應急處置等機制,調動公眾參與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積極性。
(十九)促進消費轉型升級。加大宣傳力度,傳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推動形成關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會氛圍。逐步建立與認證認可相適應的標識標記制度,方便消費者識別。探索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和質量失信“黑名單”,適時發布消費提示,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加大可追溯產品推廣力度,推動大型連鎖超市、醫院和團體消費單位等主動采購可追溯產品,營造有利于可追溯產品消費的市場環境。
(二十)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加強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成果應用,為經濟調節和產業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商業秘密保護的前提下,逐步推動追溯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鼓勵商業化增值應用。鼓勵生產經營企業以追溯體系建設帶動品牌創建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生產經營企業利用追溯體系進行市場預測與精準營銷,更好地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菜市場等集中交易場所結合追溯體系建設,發展電子結算、智慧物流和電子商務,實現創新發展。
六、完善制度,強化保障
(二十一)完善法規制度。制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細化明確生產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研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細化農產品追溯管理和市場準入工作機制。針對建立信息化追溯體系的企業,研究建立健全相應的隨機抽查與監管制度,提高監管效率。研究制定追溯數據共享、開放、保護等管理辦法,加強對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交換、利用、開放的規范管理。
(二十一)完善法規制度。制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細化明確生產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研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細化農產品追溯管理和市場準入工作機制。針對建立信息化追溯體系的企業,研究建立健全相應的隨機抽查與監管制度,提高監管效率。研究制定追溯數據共享、開放、保護等管理辦法,加強對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交換、利用、開放的規范管理。
(二十二)加強政策支持。推動建立多元化的投資建設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為開展追溯體系建設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產品責任保險。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完善追溯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促進政策。
(二十三)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業,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及工作重點,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落實部門職責分工及進度安排,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檢查指導。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30日
2015年12月30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以下簡稱追溯體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結合商務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以下簡稱追溯體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結合商務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緊制訂實施方案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要求,抓緊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實施意見或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及進度安排,研究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貫徹措施,盡快報當地人民政府印發實施。參照《意見》確定的七類產品,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產業接受度制訂重點產品名錄,統籌確定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品種、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抓緊推動建立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分工協作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確保將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要求,抓緊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實施意見或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及進度安排,研究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貫徹措施,盡快報當地人民政府印發實施。參照《意見》確定的七類產品,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產業接受度制訂重點產品名錄,統籌確定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品種、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抓緊推動建立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分工協作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確保將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
二、抓好前期項目管理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適應項目質量終身責任制的要求,抓緊組織對前期肉類蔬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試點項目進行排查,認真查找問題并逐項整改,切實解決責任不落實、建設不到位、質量不過關、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消除風險隱患。目前尚未建成的地方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進度,倒排工期全力推進,確保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重點抓好批發市場電子結算系統建設,制訂專門推進方案,加大力度抓緊推進。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督導力度,及時組織評估和考核驗收,切實把好項目建設質量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適應項目質量終身責任制的要求,抓緊組織對前期肉類蔬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試點項目進行排查,認真查找問題并逐項整改,切實解決責任不落實、建設不到位、質量不過關、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消除風險隱患。目前尚未建成的地方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進度,倒排工期全力推進,確保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重點抓好批發市場電子結算系統建設,制訂專門推進方案,加大力度抓緊推進。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督導力度,及時組織評估和考核驗收,切實把好項目建設質量關。
三、出臺促進政策措施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圍繞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抓緊推動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逐步擴大范圍。推動建立完善財政引導政策措施,圍繞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由各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分工推進,開展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大力扶持中小企業,培育示范典型。推動相關監管部門建立完善執法監管措施,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自覺建立健全追溯體系。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圍繞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抓緊推動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逐步擴大范圍。推動建立完善財政引導政策措施,圍繞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由各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分工推進,開展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大力扶持中小企業,培育示范典型。推動相關監管部門建立完善執法監管措施,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自覺建立健全追溯體系。
四、完善長效運行機制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的要求,推動當地人民政府抓緊理順肉類蔬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運行管理體制,將各項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分解落實到各個相關部門,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對節點企業進行有效監管、對軟硬件設備進行高效維護。推動將追溯體系運行經費列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落實日常運行維護工作經費及老舊設備更新升級經費。針對制約追溯體系運行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追溯體系運行效率提升行動,準確把握運行規律,破解運行難題,創新運行維護模式,不斷提高追溯體系運行效率。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的要求,推動當地人民政府抓緊理順肉類蔬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運行管理體制,將各項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分解落實到各個相關部門,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對節點企業進行有效監管、對軟硬件設備進行高效維護。推動將追溯體系運行經費列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落實日常運行維護工作經費及老舊設備更新升級經費。針對制約追溯體系運行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追溯體系運行效率提升行動,準確把握運行規律,破解運行難題,創新運行維護模式,不斷提高追溯體系運行效率。
五、推進信息互聯互通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確?;ヂ摶ネǖ囊?,抓好有關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貫徹落實工作,確保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符合統一要求。推動建立完善本地政府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推進跨環節追溯體系對接、不同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需要,依托肉類蔬菜和中藥材追溯管理平臺等已有設施,建設本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積極參與國家食品追溯信息化工程建設,探索建設當地統一的追溯體系公共服務窗口,面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前期開展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地方,要推動試點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酒類追溯統一查詢系統建設。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確?;ヂ摶ネǖ囊?,抓好有關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貫徹落實工作,確保當地追溯體系建設符合統一要求。推動建立完善本地政府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推進跨環節追溯體系對接、不同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需要,依托肉類蔬菜和中藥材追溯管理平臺等已有設施,建設本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積極參與國家食品追溯信息化工程建設,探索建設當地統一的追溯體系公共服務窗口,面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前期開展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地方,要推動試點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酒類追溯統一查詢系統建設。
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配合當地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制訂專門的宣傳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不斷擴大追溯體系社會影響,提高社會認知度、美譽度和接受度。堅持正面宣傳,加大典型企業和案例宣傳力度,讓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切實提高認識,形成積極參與的內在動力。創新宣傳方式,貼近基層、貼近群眾開展宣傳,增強消費者主動選購可追溯產品的意識,培育擴大可追溯產品消費市場。充分利用好食品安全周、誠信興商宣傳月等宣傳平臺,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集中宣傳活動,形成宣傳聲勢,擴大宣傳效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履行職責,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規定的各項任務。加強工作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及時匯總上報進展情況。商務部將適時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工作中的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反饋商務部市場秩序司。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配合當地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制訂專門的宣傳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不斷擴大追溯體系社會影響,提高社會認知度、美譽度和接受度。堅持正面宣傳,加大典型企業和案例宣傳力度,讓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切實提高認識,形成積極參與的內在動力。創新宣傳方式,貼近基層、貼近群眾開展宣傳,增強消費者主動選購可追溯產品的意識,培育擴大可追溯產品消費市場。充分利用好食品安全周、誠信興商宣傳月等宣傳平臺,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集中宣傳活動,形成宣傳聲勢,擴大宣傳效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履行職責,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規定的各項任務。加強工作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及時匯總上報進展情況。商務部將適時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工作中的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反饋商務部市場秩序司。
商務部辦公廳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