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日前印發《疫苗追溯基本數據集》《疫苗追溯數據交換基本技術要求》《藥品追溯系統基本技術要求》三項信息化標準。加上已于2019年4月發布的《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導則》《藥品追溯碼編碼要求》兩項標準,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所需的五項標準已經全部發布實施。
近年來,在一系列疫苗安全事件發生之后,疫苗安全問題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加強疫苗規范管理和監管力度的呼聲日益強烈。
毋庸置疑,要實現疫苗嚴格規范管理,確保接種使用安全,建立一種可靠的疫苗全程追溯體系可謂勢在必行。疫苗流轉全程可追溯,不僅可以做到管理可視化,對疫苗生產、流通和接種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人也是一種看得見的震懾,同時有助于增強人們對疫苗安全的信任。退一步說,即便日后再發生疫苗安全問題,通過追溯也能迅速查清問題和責任,便于及時進行追責和糾錯。
當然,沒有規矩,難成方圓。推動疫苗全程可追溯,理應標準規范先行。因為疫苗全程追溯體系的搭建,不能只靠一句號召、一條規定。在頂層設計之下,必須要有一整套標準規范和具體措施來托舉,需要建立起一個立體、完善的制度體系與運行機制來支撐。
據了解,從2018年5月開始,為貫徹落實藥品追溯相關法規,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國家藥監局啟動藥品追溯標準規范編制工作。國家藥監局相繼發布的五項標準,既相互協調,又各有側重,有效解決了疫苗追溯過程中不同環節不同系統的數據共享難題。
以這五項標準作“骨架”,疫苗全程追溯的規則框架基本建立,疫苗追溯的藍圖已經雛形初顯。有理由相信,隨著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我國疫苗管理將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疫苗安全將達到一個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