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藥監部門對全省生產基本藥物的企業實施電子監管的工作正式啟動。記者從省藥監局了解到,我省77家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藥品須在每個最小包裝的藥品上噴上全國唯一的電子監管碼方可出廠。
藥品電子監管是對藥品生產和流通進行信息化監管的一種重要方式。2005年以來,我省相繼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和四大類高風險藥品(中藥注射劑、血液制品、疫苗及第二類精神藥品)實施電子監管。為配合新醫改政策,省藥監局將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實施全品種電子監管。今后還會將這種監管模式擴大到更多的藥品及醫療器械。
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后,將依托互聯網和計算機系統,以全程核注、核銷的方法,建立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程動態監管的全國性網絡平臺,為藥品防偽、打假、追溯、召回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完善藥品標識制度,對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藥品監管部門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執法裝備等工具,實施藥品出廠、流通、儲存直至配送醫療機構、銷售給消費者的全過程監控,并通過終端移動執法,實時查詢掌握上市入網藥品的真偽、品種基本信息和生產、銷售、庫存等情況。同時,消費者可通過手機、固定電話、登錄互聯網等方式進行終端查詢。消費者通過電子監管碼的查詢,既可查明藥品真偽。記者蔡胤 通訊員顏莉華